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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的水稻年后还会涨价吗?

来源:www.shnyly.net   时间:2021-11-29 13:26   点击:87  编辑:纪鹏 手机版

从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,上至中央下至平民,几亿人讨论研究了十几年,想各种办法偿试了十几年,实际靠务农收入不断提高的有多少人?种大宗粮油棉作物在国家不断提高补贴的情况下收入并没增加。有人改种果、蔬、树、茶`、药材,搞养殖。前2年挣点钱于是蜂涌而入,狼烟四起,遍地鸡毛!

名义上及真实的9亿农村人,望天祈祷多收个3、5斗,求爷爷告奶奶求粮价再高点、农补再多点、农资优惠点,如此等等在当今社会有何大用?不错这样日子暂时会好过点,借此就继续死守那几亩地、留着早已荒废的宅基,从而阻碍土地集中规模经营,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。过几年还是穷!还是怨天怨地!即然这样,何不转变思路,另辟蹊径呢?

再说说政府,大会讲,小会议,动用大批官员,浩浩荡荡,怀揣着不多的几张钞票,面对几亿人的期盼,这撒点、那补点,忙的晕头转向。结果是标不治,本难及,作用有限!既然如此何不集中财力,抓住根本,以小博大,以求长治久安呢?

这十几年折腾与上世纪70年代中国的农业何等相似?80年代初改革农村土地制度,便一下盘活了农业,使中国的农业快速发展了20年。如今为何不再次变革土地制度偿试?

1,改变宅基地、土地村集体所有为乡镇集体所有。改变种类繁杂的农业补贴办法,以乡镇政府为单位,集中农补资金以适当低价收回自愿放弃者农地宅地,集中农补资金以当地常规农业生产亩均纯利2倍价格流转自愿流转者土地。再由乡镇政府拍卖或低价发包,收入归乡镇统管。这样支农资金,拍卖资金,另发包资金都由乡镇统管统用,盘活农村农业资源,辟免因地理因素加剧贫富分化。就象城镇集体土地适当价收归国有(实际是所在地全民公有),再高价卖出,所得用于本地城镇发展,造福本地国民。不同的是乡镇用支农资金以适当高价收回耕地,再以低价零价甚至倒帖价另行发包。再者随城市化发展,许多村庄将消亡,消亡的村土地还怎样村集体所有?还有人己入城,还怎么监控远在千里、收益极低的几亩地?真是食之无味,扔之可惜!

2,农户想自种承包地只需变动一下地块的继续种植,鼓励其经营林果蔬菜等不易机械化适合小规模的农产品,有能力的可以低地租甚至无地租多分包点地。但此类种植农户不再补贴。

3,己进城或准备进城的放弃农地,得点补偿,有利于城里生活,同时留在农村的人就相应拥有更多土地资源。

4,立志农业者可通过乡镇政府快速低价低成本得到相当规模的土地。

5,大规模低成本低价经营土地者必须按国家种植结构种植,主要从事适合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大宗粮油作物,减少与小农户竞争,可调整供给,利于供需平衡。

6,享受政府地租补贴大规模经营者,必须按一定规模(比如50亩扶贫一户)附带扶贫帮困任务。

附:振兴农业歌

农村穷,农民苦,

人多地少是因素。

补贴多,粮价高,

几亩良田富不了。

要脱贪、想致富,

外出打工是条路。

忙耕种、闲外出,

两项难顾穷跑路。

弃良田,背水战,

创出天地一片片!

人入城、地抛荒`,

规模经营路宽广。

城域广,农村荒,

农家柴鸡变凤凰。

农业兴,农村旺,

国家强盛民富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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