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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

来源:www.shnyly.net   时间:2022-06-03 13:16   点击:300  编辑:石娣 手机版

1996年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,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,原有的土地信息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。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,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,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完成“十一五”规划的任务,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具有重要意义。要通过新一轮土地调查,查清城乡每一块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具体情况,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,实现土地的信息化、网络化管理,开展社会化服务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。
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,计划于2009年完成。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,农村土地调查,查清每块土地的地类、位置、范围、面积分布和权属等情况;城镇土地调查,掌握每宗土地的界址、范围、界线、数量和用途;基本农田调查,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(区块)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,并登记上证、造册;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,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。在调查的基础上,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统计、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。

土地资源调查包括哪些内容?

土地资源调查是为了查清某一国家、某一地区的土地资源数量、质量、分布和利用状况等进行的有目的的、系统的、科学的量测、分析和评价等调查登记工作。
土地资源调查的目的:为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布局、制定农业区划和土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,并为进行科学的土地管理创造条件。
土地资源调查的主要内容:土地类型、数量、质量、分布、利用状况、生产水平和土地权属等。土地资源调查按目的和任务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:
1. 以反映土地类型为主的土地类型调查;
2. 以反映土地利用状况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;
3. 以反映土地适宜性和限制性为主的土地资源质量调查;
4. 以反映土地潜在资源的土地潜在资源调查;
5. 以反映土地权属的地籍调查等。(摘编自《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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