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

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
来源:www.shnyly.net   时间:2021-11-06 10:25   点击:72  编辑:李天 手机版

去百度文库,查看完整内容>

内容来自用户:wjyhr123

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1、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、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。
2、指导农业产业化、标准化建设,指导农业基地建设、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和创建工作。
3、承办实施农业新技术、新品种、新机械等试验、示范、推广工作。
4、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,生态农业建设,指导无公害、有机食品建设和申报工作,协助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。
5、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工作。
6、农业技术培训,农业技术、信息、收集、整理、发布。
7、宣传与贯彻执行《森林法》和林业方针、政策,了解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。
8、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,负责造林检查验收、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,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。
9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、政策和认真贯彻执行省农机管理条例。
10、制订本镇农机发展规划,做好本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。
11、切实做好本镇农机“计划、劳动、机务、财务”管理工作,指导村委与农机经营户及农户签订农机作业合同,并监督合同的实施和协调农机为农服务活动。
12、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适用农业的机械,切实抓好全镇农机人员的业务、技术、培训工作。
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